行管會否決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承擔訟費要求 指三議員未有效完成宣誓未履職 不適應政策範圍 發表於 2017-01-16 08:08 分享 讚好 0 涉嫌違法宣誓而被政府入稟司法覆核的梁國雄、劉小麗和姚松炎三人,早前要求立法會行管會承擔跟他們宣誓有關的司法程序所引起的法律費用。行管會今天開會後經投票決定,考慮到該三位議員在未有效完成宣誓前,並未開始履行其議員職責,故不適用於承擔訴訟費用政策的範圍,行政管理委員會不會支付相關訟費。 根據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現行政策,如果議員因為在立法會或其轄下委員會的程序中,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所引起的法律挑戰,行政管理委員會才會考慮承擔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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