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交換?】梁美芬斥戴耀廷「買票論」涉三宗罪 發表於 2016-12-28 07:00 分享 讚好 0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呼籲,以逾300非建制選委票作為交換條件,要求特首候選人公開承諾撤銷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和羅冠聰四名立法會議員的司法覆核。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香港城巿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在報章撰文指,戴耀廷的「倡議」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換』,令特首選舉蒙上污點」,涉觸犯《選舉條例》、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三項刑事罪。她認為「身為一名法律學者和教師,本應以宣揚法治精神為己任,但戴耀廷公然慫恿選委們知法犯法,令人憂慮、震驚及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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