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還款】梁游真的唔「回水」 有乜想講? 發表於 2016-12-19 05:00 分享 讚好 0 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游蕙禎在宣誓時發表辱國辱華言論,被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先後裁決二人宣誓無效,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立法會秘書處早前發信,要求二人在今日最後限期前,歸還已發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資金,合共186萬元,否則有可能採取法律行動進行追討。 二人上周已揚言拒絕「回水」,今日有傳媒更報道,梁頌恆已表示去信立法會秘書處,指要求全數退還薪津不合理,而他們將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秘書處應等待司法程序完結,有了終審裁決才決定是否追收款項。 「回水」看似無期,公帑有你一份的又有乜想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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