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李克強在博鰲亞洲論壇說了一句:「建立上海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的互聯互通機制」,A股及港股隨即「動起來」!筆者相信,「滬港通」已成為今年最重要的金融關鍵詞了。
滬港通雙程路 以市場倒逼改革
今次「滬港通」是「雙程路」,內地人可買港股,香港人可買A股,該政策既有獨特性,亦具全面性。從中國全盤的政策考慮,這個政策標誌着國家金融改革進一步推進,希望透過香港,和全球金融架構加快銜接。中國相對封閉的金融體系,雖然可以讓內地免受全球金融動盪的直接傳染,但是也造成監管執行上種種不理想的情況。用市場力量,「倒逼」體制改革,釋放所謂的「改革紅利」,和今屆中國政府的思路一致。
而「滬港通」試點初期,內地政府將採取人民幣配額限制,方便即時監控,例如「滬股通」總額度為3,000億元人民幣(下同),每日額度為130億元;「港股通」總額度為2,500億元,每日額度為105億元。而且「港股通」僅限於機構投資者和以及部分個人投資者(其證券和資金帳戶餘額合計不能低於50萬元)。
額度已不算低 試水溫免受傷
筆者認為,「滬港通」門檻雖高,而且投資額度細,對投資者有資金限制,但內地金融市場較為封閉,政策未成功之前,必須先試水溫以防受傷,正所謂:「水熱可以縮腳,水暖可以浸腳」,因此政府需要採取「可控制、可逆轉」政策,以便適時根據試點情況去調整投資額度。而且,其實每天100多億元和總體兩三千億元的額度也不算低,因為這個是「淨」額度,如果買的量和賣的量是差不多的日子,實際的交易量可以是很高的。
指衝擊香港監管 說法欠邏輯
在資本帳未有完全打開,要保障改革是可控,又要慢慢是中國和全球金融市場接軌,透過港交所和上交所兩個平台,直接對口,建立一條資金管道,是一個可取的方法。之前,海外合資格的機構,已經可以透過QFII的額度(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買到內地股票;同樣地,內地和資格機構,也已經可以透過QDII的額度(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買到境外的股票。
今次的做法,實質上是讓港交所成為QFII的一員(法規上不是),買賣某些上交所的股票,也透過港交所這個平台,實質上把QFII額度分給其他本身沒有QFII的金融機構;同樣地,這也是讓上交所成為QDII的一員,買賣港交所股票,再將額度分給其他機構。這比隨意發一個QFII或者是QDII額度,給一個「有關係」的金融機構,或者是讓某幾間「可信賴」的金融機構包辦過境的投資需求,來得更具市場效益、透明度和靈活性,減少尋租空間,也可以避免浪費額度。
最後,由於QFII和QDII已經運作了一段時間,機制上沒有大問題(雖然今次互聯互通並非用QFII/QDII平台,但由於實質上的意義類似),加多一間參與機構(QFII加港交所,QDII加上交所),出亂子的機會大大降低。
有說,「滬港通」可能會拉低或者是衝擊香港的監管機制,筆者覺得這個說法沒有邏輯。「港股通」引進內地資金,但香港從來都是一個自由港,監管程度不同的國家,都有資金在香港。內地企業來港上市,良莠不齊,是過去幾年香港監管機構需要面對的問題,不是「港股通」的問題。
市場指「滬港通」彷彿07年「港股直通車」翻版,但和當時候相比,現在的「互通車」的時機比較成熟和基礎更穩健。現時H股和A股的整體平均價值已經差不多,雖然個別板塊和企業的估值仍有較大差別,不過,和2007年A股炒到60多倍的市盈率不同;由於估值差別大,2007年當時候內地投資者當然會較願意湧到一個估值較低的H股市場。
過去幾年,真正有興趣買港股的內地投資者,都已經可以透過不同的機制,如QDII,或在其他渠道,買到港股;事實上,不少QDII的額度仍然是過剩的,反映了內地資金對海外投資氣氛有所改變。
交易時間不同 沽貨或添難度
雖然「滬港通」可為散戶帶來「錢景」,但由於兩地股市的交易日、時間、交收時間、稅收等都不同,難免增加投資風險。
舉例,本港的聖誕節是假期,港股會「放假」,但內地股市卻如常運作,若散戶手上買了的A股狂跌,止蝕或沽貨便更有難度。而且,現時香港的股票可以即日買賣(雖然是兩天後交收),但內地交易要多等一天,買了不能即時賣。
另外,內地股票有股息紅利稅(由5%到20%),和香港不同;至於能否豁免海外投資者可能要交的資本利得稅(10至20%),仍然是未知之數。最後,更要留意內地的市場仍然是發展階段,監管執行力度(如對內幕交易,搶先交易,和股票操控等)都有待不斷提高。因此,如果散戶希望到內地「即日鮮」的風險可能比想像中高。
消息宣布後,市場上有一個明顯的趨勢,就是A股較貴(H股折讓),H股上升的幅度有限,而A股較平(H股溢價),H股卻有較大的沽售壓力。筆者認為,雖然長遠A/H股的折讓和溢價會愈來愈小,但如果投資者看到H股有折讓就追買,要非常小心;因為某些A股較貴,可能只是在交易量小的情況下,監管執行未必一定到位的結果。而且,由於A股能被沽空的股份有限,過高的估值可能被維持了更長的時間;某些H股折讓可能只是預示了相對的A股股份會慢慢回歸合理價值。
完善技術 防高頻交易「套戥」
最後,筆者認為互聯互通還有一些具體的技術問題,需要認真考慮的。借鑑於美國的「高頻交易」,已經有不少評論這些高頻交易商(High-frequency trading,簡稱HFT)是透過技術去達到合法的搶先交易(legalized front-running)的結果。有幾個情景是需要考慮的:
(一)假設香港客戶C用證券商S透過港交所落盤上交所,如果HFT能和S合作,拿到C要買A股的資訊,用更直接的渠道,把消息提供到內地的夥伴,搶先做了買賣交易抬價,使C用更貴的價值買股票;問題是,C要透過S,再通過港交所和上交所的特定通道,非常迂迴,而該特定通道的速度也未必一定最高,可能讓HFT有機可乘,令客戶C的利益受損。
事實上,由於證券商A也並非直接下單上交所,港交所要先集合買盤,在一起到上交所買賣,客戶C對最終的執行價,很難掌握,也可能跟「機價」(下單時候的即市價),有很大的差別,可能減低了市場的透明度。
(二)港交所集合了買香港投資者對A股賣盤的時候,會否先進行配對(matching)和成交(execution)。如果是,就會像黑池一樣,好處是不會浪費時間,出現上面的問題;壞處是建立了一個新的交易地方,有違互聯互通的原意。
為了防止HFT在這個機制上的「套戥」,筆者認為內地和香港監管雙方仍然有必要繼續完善類似的技術問題。
黃元山
中大全球政經碩士課程客席講師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 2014年4月15日
原圖:godi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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