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採用提名委員會提名可降低三方面風險 發表於 2014-04-17 02:00 分享 讚好 0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指出,香港來說,行政長官實行普選同樣有自己需要處理的特殊問題,採用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辦法,至少可以比較好地降低以下三方面的風險:一是降低政治對抗的風險;二是降低憲制危機的風險;三是降低民粹主義的風險。 李飛又說,有些人主張「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立法會議員提名」等等,意圖取代提名委員會或者架空提名委員會,在法律性質上就是要改變和削弱基本法明確規定的唯一行使提名權的提名委員會的法定地位,這些都是不符合基本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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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85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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