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有據】上訴庭:容許游梁重新宣誓在法律上並不可能
【有理有據】上訴庭:容許游梁重新宣誓在法律上並不可能

上訴庭今日就駁回游蕙禎梁頌恆上訴頒下書面判決,其中一段提到:「2016年10月12日,上訴人等在妥為獲邀作出就職宣誓時拒絕宣誓。按《釋法》解釋的《基本法》第104條和法例第11章第21條規定,他們在法律上立即自動喪失議員資格並離任,容許他們重新宣誓在法律上並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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