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早前被法院裁定宣誓無效,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兩人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開庭審理,梁、游一方重申,宣誓屬於立法會內部事務,法庭不應干預,又稱人大釋法與本案無關。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強調,基本法在香港的地位至高無上,凌駕於普通法,本案件涉及基本法,法庭介入事件是正確做法。
張舉能指出,法庭不是想干預立法會事務,但當宣誓觸及基本法第104條的規定,法庭應介入事件作裁決,因為基本法的地位是最高的。他又質疑上訴方既批評釋法,但又引述釋法內容作理據。對於梁頌恆一方陳詞提到:「人大釋法超出基本法158條中解釋的意思,所以法庭不用理會」,張舉能反問:在「一國兩制」下,有何實質證據支持?張舉能指,香港與內地的司法體制不同,香港實行普通法、內地實行大陸法,質疑香港的法官和律師如何能武斷判定內地的釋法是修改法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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