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齊投票啦】長毛、快必搗亂校際辯論賽被判罪成 大家點睇? 發表於 2016-11-22 07:00 分享 讚好 0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以及人民力量成員「快必」譚得志於2015年5月,在伊利沙伯體育館內舉辦的全港校際辯論比賽中, 向主禮嘉賓、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示威,被控違反《文娛中心規例》罪名成立。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判決時指,案件爭拗點在於被告控罪是否合憲,《基本法》賦予任何人示威及言論自由,但參加活動的二千多名市民都受保護。沒有人可以為自己的言論自由侵犯別人相同的憲法權利,否則嚴重削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對於今次法官嘅判決,你又點睇呢? 原圖:TVB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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