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及人民力量成員「快必」譚得志,於去年五月星島新聞集團舉辦全港校際辯論比賽期間,向主禮嘉賓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示威,對活動造成嚴重干擾,被控「故意妨礙合法使用文娛中心人士」罪名,裁判官裁定梁國雄及譚得志兩人罪名成立,兩人同被判入獄七日,但譚得志緩刑一年。
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示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指,政府會嚴肅處理議員的違規行為,並希望社會能夠收到法庭發出的訊息。她強調,香港很尊重每個人都有自由,有言論、集會、示威自由,這亦受到基本法保護,但當要使用這些自由時不等於可以剝奪其他市民,他們都有憲制的權利,在平和氣氛下能夠出席到在文娛中心舉行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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