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昨日在報章撰文指,就梁頌恆及游蕙禎早前在立法會宣誓時,發表和展示違背誓言內容的語句,侮辱國家和同胞,高院昨作出的裁決是彰顯了公正及公義,亦體現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宣誓及聲明條例》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的要求,即是所有公職人員宣誓時,必須真誠、莊重、準確及完整地宣讀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誓言。
李慧琼亦表示梁游的行為,無論從法律、政治以至社會角度,都不應該姑息,必須以「絕不含糊、絕不手軟」的態度去處理。她亦都期望法庭今次判決,讓立法會盡快回復正常秩序,為七百萬香港市民的福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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