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在深圳舉行座談會,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副會長劉兆佳、饒戈平等人出席,分析及研討全國人大常委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
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表示,「《基本法》第104條的本質是效忠國家。」即使有議員宣誓時,不涉及港獨,但將誓詞變成一種表演侮辱國家,也是一種不效忠、不擁護的表現。條文要求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他強調「問題不是出在『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幾個字,問題是針對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幾個字。」他認為靠地方任何一個機構都無法解釋清楚,所以「需要有國家的、有權的機關出面解釋。」
王振民又形容「港獨咄咄逼人」,應對「港獨」問題是中央和特區的共同責任。「釋法只是解決了宣誓這個問題,還需要國家從更多方面採取措施,特區方面包括行政長官,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都有處理港獨的責任。」
另外,高等法院正審理涉及梁頌恆、游蕙禎議席的司法覆核,王振民指釋法不是刻意針對案件,但強調「釋法是香港司法的核心、重要組成部分,強調人大釋法不代香港判案,人大常委亦尊重香港司法,不代替香港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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