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工大學中國商業中心主任兼前理大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陳文鴻,以《選票與議員犯法》為題在報章撰文,指出「坊間有些人說人大釋法不應推倒幾萬人投票選出的候任議員。這是道理不清、混淆是非。」
他引用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例子,指出選民不是選他出來貪污,無論得票多少都不能免其刑責,而海外亦有眾多民選議員犯法入牢。
文中指出,梁頌恆、游蕙禎選舉時沒有將侮辱國家民族列入政綱,他們卻在立法會宣誓時侮辱國家民族,此舉辜負選民所託。「香港法律治游梁的罪,與他們的選民無關。人大釋法是排斥港獨,不是針對民選議員或投議員票的選民,也與香港司法無關。」陳文鴻認為如果硬說有關,除非是選民選擇港獨,或香港現行司法制度必然保護港獨。但他認為這兩點都非事實,也無從證實。
陳文鴻認為「把投票多少來替議員開脫所犯的錯誤,是無厘頭式的託詞,與梁頌恆諉過於鴨脷洲口音一樣,全無邏輯道理。」說這些托詞的人或許不是真正的港人,「若出自梁頌恆一類不學無術、思想幼稚者還可理解,但學者、議員、媒體人這樣說,屬一體低B化,令人質疑他們的能力與人格,也令人替香港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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