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2018年開審 包括黃台仰和梁天琦等10名被告
旺角暴亂案2018年開審 包括黃台仰和梁天琦等10名被告

曾參與年初旺角暴亂的本土民主前線兩名發言人,黃台仰和梁天琦等10人分別被控以煽動暴動、參與暴動、縱火等罪。高等法院將案件排期至2018年1月開審,控方將傳召115名證人,審期預計需時80天。

被告黃台仰另被控以煽動暴動罪名及煽動非法集結罪名;被告梁天琦則另被控以煽動暴動罪;被告容偉業另被控以煽動非法集結、參與非法集結、襲警罪名。如循《公安條例》第19條檢控,一旦高等法院裁定各被告暴動罪成,最高可處予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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