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選舉】網台主持賄選判監四年 發表於 2016-10-26 08:57 分享 讚好 0 網台主持鄭永健在去年區議會選舉舞弊罪成,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四年。 鄭永健早前已被裁定六項選舉舞弊,及一項串謀選舉舞弊罪成,今日被判禁四年。另外兩名屬於本土組織「全民自發」的被告顧家豪和陳建隆串謀選舉舞弊,分別被判監兩年半及兩年四個月。 法官指出,賄選是公然漠視選舉制度,為維護選舉公信力,必須嚴厲對待選舉舞弊行為。 案情指,鄭永健去年七至九月,向多名地區組織成員,有條件提供十五萬至二十萬元,要求在指定選區參加區議會選舉,或令第三者參選,以進行「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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