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邵善波︰行政和立法如出現違法的情況,便由司法機關裁決,這是香港政制的本義 發表於 2016-10-21 07:00 分享 讚好 0 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近日在報章撰文,指香港的政治制度「不是三權分立,從來不是,現在也不是」。 邵善波引用美國為例,指美國三權也非完全分立,如總統就對立法機關的決定擁有否決權,而立法機關又有推翻否決的機制,關鍵在於「三權分立」應用在一個主權國家的單元上。他強調:「香港的政治制度, 並不是『三權分立』,司法權獨立,行政權與立法權分散於行政與立法兩個獨立的部門。兩個部門都要按法律行事,如出現違法的情况,便應由獨立的司法機關作出裁決。這就是我們制度的本義。」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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