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鐵要做「樞紐」還是「盲腸」
香港高鐵要做「樞紐」還是「盲腸」

數日前,筆者參與了深圳市原副市長張思平主辦的港深交通協調的會議。會議上討論的最重要一個議題,是高鐵香港段能不能實施「一地兩檢」的口岸通關模式。

內地絕大部分高鐵沿線的車站,並沒有預留口岸空間,也沒有設計相關出入境的配套安排,以滿足口岸通關的需求,非「一地兩檢」模式顯然不具備現實條件。另外,若實施非「一地兩檢」,所有香港出發的旅客,需在深圳高鐵站下車進行入境檢查,然後才能換乘前往其他地方的高鐵。作為換乘站的深圳,可因此得利承接大量的香港客流,但高鐵香港段在高鐵網中,將完全淪落到「盲腸」的地位。

「一地兩檢」其實在國際上並不是新鮮的事情。現時外國已有發展成熟的航空,及高鐵「一地兩檢」口岸管理模式,其運作方式以及不同國家之間的合作機制值得參考借

美國和加拿大通過制定雙邊協議的方式,將「境外入境檢查」(preclearance)安排正式化,明確規定在雙方境內的檢查區域中,雙方相關執法人員各自所具有的權限及管轄範圍。而英國和法國及比利時之間則通過簽署互惠協議,以及制定國內法例的形式確認「並置邊境檢查」,規定在境內指定區域執法的對方國家執法人員,可以就出入境管理的目的對旅客行使逮捕和拘留權。

就連在法律、文化和宗教上有巨大差異的美國和阿聯酋,也達成的「一地兩檢」安排,使得阿聯酋可以與美國沒有海關的內陸機場建立直航聯繫,提升其在全球航空樞紐地位。

不同國家間「一地兩檢」的模式都證明雙方可以在互惠的原則下就相關安排達成共識,確定境外執法人員的相關權限,從而增強兩國間交通網絡銜接的緊密度,提升作為區域交通的樞紐地位。香港和內地是同屬一個主權國家實行不同制度的地區,卻因無法實施「一地兩檢」導致香港高鐵樞紐變為「盲腸」,那將是全體香港市民的不幸。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6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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