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兩宗涉及美國的新聞,令筆者感到異常憤怒。第一宗是美聯社有關美國國際開發署的醜聞,據報道,該部門曾斥資成立專屬古巴的社交網絡,並藉此散播意圖顛覆古巴政權的訊息,第二宗新聞,是民主派「大老」李柱銘和陳方安生訪問美、加,不斷投訴香港情況如何不堪「告洋狀」。筆者認為,兩宗新聞再一次證明,美國經常通過不同手法干預別國內政,明目張膽顛覆別國政權。而李、陳二人的行動,更令稍有民族意識的港人亦覺不齒,同時加深了中央對泛民的戒心,令政改前路更暗淡。
李、陳二人四月四日本來是和負責亞洲事務的美國副國務卿會面,但在沒有預先安排及通知的情況下,美國副總統拜登「忽然路過」接見李、陳二人。早在克林頓任總統時,美國政要便用「忽然路過」這慣技來接見達賴喇嘛。在拜登會見李、陳二人當天,《紐約時報》便發表社論,題為「保障香港的自治」。這種政要和傳媒合奏,予人精心造勢的感覺。離開美國後,李、陳二人繼續在加拿大向當地港人說,香港回歸以來,民主、自由、法治不斷倒退。但這是實情嗎?
連同上述《紐約時報》的謬論,一併批駁如下︰
1.普選行政長官
筆者和陳太一樣,在港英殖民地政府工作超過三十多年,因工作關係,經常有機會跟陳太接觸,以往從未聽過她對民主有強烈訴求,不明白她為何回歸後「忽然民主」!其實陳太很清楚,一九九七年以前,香港的最高行政首長——港督——是由英國委任,港人無從置喙。回歸後,港人可以通過選舉委員會來選舉行政長官,如今更邁向普選,香港人有機會一人一票選自己的特首,這是香港開埠近二百年從來沒有過的權利,憑甚麼說香港民主倒退?
2.是普選、選舉抑或協商產生行政長官?
一九八四年的《中英簽署聯合聲明》規定「一九九七年後行政長官由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中英聯合聲明》並沒有說要有普選。反而是一九九○年頒布的《基本法》,當中第四十五條清楚寫明要在香港循序漸進達至普選。這足以證明中央政府比英國政府更有承擔和決心在香港落實普選。
3.行政長官普選的提名委員會由親北京人士壟斷?
這僅為《紐約時報》社評的一面之詞。特區政府現正進行政改諮詢,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還未有定案,又怎能武斷地斷定提名委員會一定由某方勢力壟斷?
4.立法會直選議席不斷增加
香港回歸十七年以來,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由回歸前的二十席,增加至今天的三十五席,增長接近兩倍。若計及接近直選的五個超級區議員議席,直選議席共四十個,佔立法會七十個議席五成七。
5.自由
香港回歸十七年來,被譽為「示威之都」,又以「怕老婆而不怕政府」聞名於世。至於其他如表達、新聞、罷工、選舉、出版和通訊的自由,都嚴格受法律保障,香港傳媒一直以政府監察者自居,香港自由又何來褪色?
6.法治
香港的終審庭制度,回歸以來,運作良好。香港各級法院獨立審判,而且對一些涉及表達意見而又具爭議性案件,例如在公開場合搶奪政府官員的咪、焚燒區旗等,傾向寬鬆處理。香港人的感覺是法院獨立而公正運作,且異常重視對公民權利的保障。又怎可能說法治有問題呢?
由此可見,香港回歸以來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政策下穩步發展,並正在邁向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際此關鍵時刻,李、陳二人卻予人「告洋狀」,挾洋自重的感覺。
正如文首所述,美國一直都通過不同手法干預別國內政,筆者實在想問李、陳二人:你們究竟想幹甚麼?是為香港爭普選,還是想將香港拱手讓予一直覬覦中國利益的「超級大國」?
原文刊載於《星島日報》2014年4月9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