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業主承包單位、提供住宅租賃給有需要家庭的社會地產「要有光」,創辦人兼行政總裁余偉業今日在電台節目中指,自己三年前提出「社會地產」概念時,外界均抱著懷疑態度。但歷時三年,社會上不少人士都願意將自己的房屋交給「要有光」 ,成為了「光房」儲備,他認為是一件非常值得鼓舞的事。
余偉業又指,無論是「光房」或是近期發展完成的「深井光屋」,不單止為有需要的基層人士提供住房,更是在三年的租房期內,為租客提供時間去建立自力更生的能力。
被問到政府的房屋政策是否做得不足時,余偉業就認為,政府有自己的角色,其提供的公屋和居屋政策已有長久的歷史,但社會仍期待新的政策可以推出。
他指,社會上不少人都會有思維慣性,覺得解決社會住房需求全是政府的責任,但他認為私人機構其實也可以作相應配合,可肩負幫助基層人士上樓的社會責任,例如「要有光」提供的「光房」以及「深井光屋」,均能補充現時房屋政策下的不足 。他希望自己可以通過「光房」、「深井光屋」等不同的創新試驗,探索一些好的民間例子,往後可以給到政府作為參考。
原圖:大公報、「要有光」網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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