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傍晚透過特首辦向信報發信,以三大關鍵要點,回應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日在信報對梁振英作出指控的文章。馮煒光批評林卓廷以政治立場代替事實,繼續炒作,令人極度遺憾。
信報今天刊登了林卓廷題為「答褚簡寧先生:廉政風暴的關鍵」的文章,主要針對梁振英與UGL簽訂的離職協議,文章中提及「梁振英任特首之後,繼續收受巨款,擔任一家外資公司的顧問,為該公司推廣。但梁振英在行政會議的利益申報表中,卻完全沒有申報這筆款項和顧問工作。」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隨即在傍晚向信報發信,指林卓廷文章遺漏了三個關鍵事實,隻字不提,故此有必要以正視聽。
信件中列出三大要點,包括其中一個最主要事實,是「離職協議內有關條文,清楚說明UGL提出任何推廣協助的要求必須是合理的,而該些協助工作必須是不會產生任何利益衝突才可提出」;另外,第二個事實是,梁先生簽訂離職協議時,即2011年12月2日,尚未當選行政長官;第三個要點是,UGL已在其2014年10月9日的公開聲明中指出,「在2011到2013年兩年間,及之後的時間裡,UGL並無要求梁先生為我們做任何工作,而梁先生亦無建議作出任何工作」。
馮煒光在信件中指出,相關三點關鍵事實,過去兩年已經有多次說明,政務司司長在立法會亦多次正式申明離職協議毋需申報,但林卓廷在信報撰文中隻字不提,批評他以政治立場代替事實,繼續炒作,令人極度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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