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秘書長地位舉足輕重 任重道遠帶領聯合國秘書處
聯合國秘書長地位舉足輕重 任重道遠帶領聯合國秘書處

傳媒報道,指聯合國安理會十五個理事國一致同意,由葡萄牙前總理古特雷斯接替韓國籍的潘基文出任聯合國秘書長。安理會輪任主席國俄羅斯常駐聯合國代表丘爾金宣布,經過六輪的意向投票後,古特雷斯獲各國一致同意接替。到底聯合國秘書長的職務是甚麼?為何人選要得到各國同意?他對國際事務又有多大的影響力呢?

聯合國秘書長的來源及職務

資料顯示,聯合國秘書長一職,當初其實是前任美國總統羅斯福提出的「國際事務調停者」構想。當然,現在已經不是構想中的那一回事。

《聯合國憲章》第十五章,第九十七條,把聯合國秘書長定義為聯合國的「行政首長」。聯合國秘書長亦是聯合國秘書處的長官,負責秘書處的工作,他亦有權將其認為可能威脅國家和平及安全的事項提交安理會,要求安理會關注;秘書長同時有責任執行安理會、聯合國大會和其他主要機構託付的職務。

如何選出聯合國秘書長?

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秘書長須先由安理會推薦,並獲聯合國大會任命。其中,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即美、中、俄、英、法的取態更是關鍵,因為憲章規定,在安理會十五個成員國中,候選人要得到全部五個常任理事國和至少四個非常任理事國支持才能當選,換而言之,任何單一常任理事國,都可以否決秘書長的人選。正因如此,獲安理會通過推薦的人選,基本上肯定是對外交事務非常熟悉,能夠在國籍紛爭時居中調停,而且肯定是得到世界主要國家接受的人物。

補充一點,聯合國秘書長任期正常為五年,可連任一次。現任秘書長潘基文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上任,任期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結。

聯合國秘書長的條件?

聯合國秘書長都有客觀條件?當然了!除了各國的政治考慮外,出任聯合國秘書長者都需要符合一些客觀條件。以最近一次聯合國秘書長遴選程序為例,有關程序啟動時,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呂克托夫特和安理會輪值主席、美國駐聯合國大使鮑爾就發出公開信,邀請聯合國一百九十三個成員國推薦新任秘書長候選人。

兩位主席在公開信中稱,秘書長一職非常重要,在工作效率、才幹和品格方面需具備最高標準,並且要堅定致力貫徹《聯合國憲章》的各項宗旨和原則。兩位主席更在信中列出具備條件,包括:具備領導和管理才能、在國際關係方面經驗廣泛,以及具備卓越的外交、溝通、多語言技能。

圖片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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