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非首次遭外國拒入境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非首次遭外國拒入境

本土自決政治組織「香港眾志」的秘書長黃之鋒,報稱入境泰國時被當地入境部門拘留。

其實,今次已非黃之鋒首次被外國政府拒絕入境或拘留。去年5月,黃之鋒獲邀往馬來西亞出席一項紀念活動,並在檳城、怡保、吉隆坡、馬六甲和新山演講,然而,馬來西亞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及「破壞中馬關係」為由,在黃之鋒的第一站已拒絕其入境,最後更被原機遣返香港。

馬來西亞全國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其後回應事件,批評黃之鋒當時早就表明,到訪馬來西亞是要「講述本身如何在香港舉辦示威活動」,並將發表反中言論。丹斯里卡立直言,黃過去經常在香港號召非法集會,擔心他危害大馬國家安全,所以不歡迎他,更明言不希望黃之鋒破壞馬來西亞與中國的關係。

馬來西亞國會議員Datuk Shamsul Anuar Nasarah接受當地訪問時不約而同表示,大馬實踐和平民主法則,言論自由需依當地的價值和環境,不歡迎黃之鋒在香港的激進示威文化,亦不希望當地受此類文化影響。

事實上,出入境安排,完全屬於某國的主權範圍,主權國家完全有權決定某外籍人士是否可以入境,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事發後在立法會表示,香港政府尊重其他地區,按當地法例作出入境管理,當地所作的決定,港府不會亦不應干預。

他又補充,按照國際慣常做法,出入境管制部門可根據當地法例及實際情況,處理世界各地旅客的入境申請,當地部門一般不會提供具體理由,解釋就個別個案所作的決定或細節。不過,政府關注港人在海外的合法權益,有需要時會提供協助。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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