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信指明《蘋果日報》2014年已知悉英反貪機構決定不調查UGL 「毒果報」無跟進反而繼續抹黑
律師信指明《蘋果日報》2014年已知悉英反貪機構決定不調查UGL  「毒果報」無跟進反而繼續抹黑

行政長官梁振英日前就《蘋果日報》9月8日社論中嚴重誹謗,錯誤地、惡毒地、惡意地指控梁振英貪污,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蘋果日報》昨日向外披露律師信,但依然不改「毒果」作風,內容隱瞞眾多事實,刻意散播片面資訊誤導公眾,試圖再次惡意抹黑梁振英。

據《港人講地》接獲消息人士透露,梁振英周一向蘋果日報發出律師信中,清楚列明,就梁振英UGL事件,英國反貪機構(Serious Fraud Office)主管於2014年11月已明確回覆,該機構已決定不展開調查;但《蘋果日報》在查詢該局且接獲回覆後,卻對回覆內容沒有任何跟進報道,反而一再繼續利用UGL事件攻擊抹黑梁振英。

另外《蘋果日報》還於2014年就UGL與梁振英「秘密」協議事件是否違反英國上市公司條例向英國金融行為監察機構(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查詢,該報同樣在接獲回覆後,對內容沒有任何跟進報道,試圖誤導公眾UGL出售戴德梁行交易泡湯。但事實上因應戴德梁行2011年已從倫敦證交所退市,英國金融行為監察機構對事件並無調查權,《蘋果日報》知悉卻事後對此隻字未提;據了解,UGL事後也都順利出售戴德梁行,換言之,有關報道完全不符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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