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子」戴耀廷、朱耀明、陳健民、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時任學聯秘書長的羅冠聰都出席了28日晚在添美道舉行的「雨傘運動兩週年」紀念活動。但是無論是戴耀廷,或是黃之鋒,都對當初鼓動非法佔領行動,犯下的罪行隻字不提。
戴耀廷當初發起佔領,口口聲聲表明會在事後會去自首,並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以完善法律,並感召他人。然而,2014年底戴耀廷等人的確去了警署自首,但只是「選擇性認罪」,只願承認「參與未經批准公眾集結」一條罪名。兩周年今日,至今仍無因組織非法集會等罪名被起訴。而有傳媒報道,在昨日集會上被記者問及是否仍未找數,戴耀廷就回應:「找唔找數唔關我事」,表示情況要向律政司查詢,自己不會主動就案件作查詢。
再看黃之鋒,日前急急現身法院,但並不是為了認罪,而是因為被判參與非法集會罪成,趕及在上訴限期前向高院提出定罪上訴,並表示,公民廣場屬公共空間,過往的反國教及港視發牌事件均在公民廣場集會,市民可自由進出該處,在該處集會並非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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