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近年事無大小都會透過司法覆核尋求他個人眼中的公義。他年前就當局2012年提出,並獲立法會通過的「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提出司法覆核,其上訴申請今日獲終審法院接納,排期至明年6月20日開審。
2015年的郭卓堅
郭卓堅過去多次申請司法覆核控告政府,單說過去兩年,便至少涉及接近十宗的司法覆核個案。2015年1月,郭卓堅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就設立中央屠宰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設立中央屠宰場以供應活雞。
2015年6月,郭卓堅就特首梁振英年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香港政改諮詢報告,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推翻該報告,法官否決司法覆核許可,並頒下判詞,重申香港法院無權推翻全國人大的「八三一決定」。
7月,郭卓堅就啟晴邨鉛水事件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責成房屋委員會及水務署在安裝水管時使用預製組件。
8月,新世界發展聯同康文署提出重建及活化尖沙咀星光大道計劃,諮詢期間城規會收到多份意見書,最終計劃獲通過。郭卓堅入稟,指星光大道改建的設計及管理都應該公開諮詢及公開投標。康文署最後宣布撤回原有與新世界發展合作的擴建方案。
12月,郭卓堅又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今次是要求立法取消新界原居民的丁屋權利。
2016年的郭卓堅
2016年3月,郭卓堅因不滿長洲鄉委會在海濱亭無牌經營殯儀館,但自稱向食環署投訴不果,遂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食環署根據《殯儀館規例》執法。郭卓堅於2015年獲判勝訴,但食環署不服裁決,再向高院上訴,重申食環署多次巡查,未發現海濱亭有直接參與殯儀業務,故認為對方毋須領牌。
今年8月,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部份「港獨」份子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被選舉主任判定有關擁護《基本法》的宣誓無效,沒有資格成為立法會選舉候選人。郭卓堅又再盡用法律賦予的權力,出手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嘗試推翻此一決定。
到8月底,郭卓堅自行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批准他私人檢控梁振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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