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可獲政府多少資助?
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可獲政府多少資助?

立法會換屆選舉剛完結,各候選人都忙於計算及整理選舉經費報告。事實上,為鼓勵更多有志服務社會的候選人參與立法會選舉、創造一個有利香港政治人才發展的環境,特區政府自2004年起即推出候選人資助計劃,以現金資助立法會選舉中合資格候選人。大家又是否知道,每名候選人可以獲多少公帑資助呢?

誰人合資格?

根據現行計劃,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上的至少一名候選人在立法會選舉中當選,或在有關選區或界別取得5%或以上有效票,有關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即符合資格申請資助,款額為以下三者中最低者:

(a) 有效票總數(如屬有競逐選舉)或有關選區或界別的登記選民數目的50%(如屬無競逐選舉)乘以資助額(現為$14元)所得的款額;
(b) 有關選區或界別的選舉開支限額的50%;及
(c) 該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的申報選舉開支。

選舉經濟限額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去年十一月十日,根據《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83A條作出《2015年立法會條例(修訂附表5)令》,提高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資助額;並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第45條訂立《2015年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立法會選舉)(修訂)規例》,以提高立法會選舉的選舉開支限額,兩條附屬法例去年年底已經刊憲。

以今屆立法會選舉為例,地方選區及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舉開支限額如下:

(一)香港島:2,428,000元
(二)九龍東:1,821,000元
(三)九龍西:1,821,000元
(四)新界東:3,035,000元
(五)新界西:3,035,000元
(六)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6,936,000元

選舉按金

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報名參選時,須向選舉管理委員會繳交選舉按金,若候選人得票少於所屬組別有效選票總和的3%,按金即被沒收,其中地方選區按金為50,000元、功能界別為25,000元。

據報,初步點算,今屆立法會換屆選舉,地方選區和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共有34張名單被沒收選舉按金。

圖片來源:news.wenweip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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