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知多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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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確認書」無理據?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10條、第(10)項:   「條例列明,選舉主任可要求候選人提供其認為適當的資料,以令其信納參選人有資格獲提名」   2)立法會選舉候選人不必擁護《基本法》?   《立法會條例》第40條、第(1)(b)(i)項:   「條例列明,除非參選人提交載有或附有,示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的提名表格,否則不可成為候選人」   3)選舉主任有權決定候選人能否獲提名資格?   《立法會條例》 第42A條、第(1)項:   「條例列明,選舉主任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盡快按規例決定參選人是否獲有效提名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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