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被取消參選資格是「政治審查」?事實:「港獨」不可能擁護基本法、不能履行議員職責 選舉主任有權作決定
陳浩天被取消參選資格是「政治審查」?事實:「港獨」不可能擁護基本法、不能履行議員職責  選舉主任有權作決定

報名參選新界西立法會議席的「港獨王」、香港民族黨陳浩天,被選管會正式取消參選2016年立法會選舉之資格。隨後有謬誤不斷流傳,包括相關做法剝奪參選權,及質疑選舉主任並非政治中立,是「政治審查」。

對此兩大謬誤,政府發言人回覆,作出了澄清。其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上述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特區政府亦有責任執行和維護《基本法》,以及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港獨」不符合《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港獨」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

另外,政府支持選舉主任依法就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作出決定。對於有候選人因不符合《立法會條例》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

政府發言人亦表示,鼓吹或推動「港獨」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内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立法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公平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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