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傳媒報道,有俗稱「脫北者」的北韓政治難民到韓國(南韓)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目前,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特區政府及韓國駐港領事館就事件都沒有補充,是否確有其事,至今仍然是一個謎。 有媒體就引述外交關係專家指,特區政府在事件中並無任何角色可言,而根據國際公約,領事館範圍等同該國的領土,任何人未得涉事國家批准,都不能在領事館範疇執法。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3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由於涉件涉及某國的人民,向另一個國家的駐港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事件乃不折不扣的「外交事務」,故根據《基本法》,事件必須由中央政府外交部處理。 香港過往的「外交事務」 香港過去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外交事務」,要數「菲律賓人質事件」。不少市民對發生於2010年8月的「菲律賓人質事件」仍歷歷在目,事發當日的下午4時許,時任香港行政長官的曾蔭權曾經多次致電時任菲律賓總統的阿基諾三世,希望親自向對方要求保障被挾持的香港人的生命安全,但截至深夜仍未能聯絡上。 菲律賓總統府其後解釋,致電給總統屬於「高層通話」,通常需要經外交部安排,但是次沒有經過外交部的安排,故總統助理沒有把電話傳送給總統。此事凸顯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區行政區,並無外交權力的事實。 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上任後,於2013年10月7日成功爭取在印尼峇里島和阿基諾三世,就「菲律賓人質事件」與菲方交涉。梁振英之所以取得跟菲律賓元首交涉的機會,其個人努力當然值得肯定,但最主要原因,還是得到國家大力支持和授權。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3年10月6日,即梁振英和阿基諾三世會面前一天,在亞太經合組織會議前接見梁振英,梁轉達人質事件死者家屬和傷者的立場和訴求,習主席即場指示國家相關部門跟進。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華春瑩翌日透露,中方已通過外交渠道向菲方表達立場,「敦促菲律賓政府高度重視受害者家屬要求和關切,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盡早拿出妥善解決問題的辦法」。 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同年10月9日,於汶萊出席東亞領導人系列會議時,與阿基諾三世簡短交談,提及馬尼拉人質事件「拖延已久」,牽動中國人民、特別是香港同胞感情,希望菲方「高度重視」並「嚴肅處理」事件,盡快合情合理解決。 斯諾登事件 除「菲律賓人質事件」外,美國通緝犯斯諾登於2013年5月20日飛抵香港,同樣曾引發一場「外交風波」。斯諾登在香港向英國《衞報》及美國《華盛頓郵報》等傳媒,洩露美國的大規模監聽行動「稜鏡計劃」。事件令美國政府大為不滿,要求香港引渡斯諾登回國受審;由於美方提供的法律文件及資料不齊全,港府因而未能引渡斯諾登。6月23日下午,香港政府發聲明,指斯諾登已「自行循合法和正常途徑,離開香港」,成功避免這場外交風波進一步擴大。 圖片來源:crntt
【新聞通識】香港無權處理「外交」 處理與別國關係需中央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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