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通識】日本死刑制度的麻木不仁

日本神奈川縣相模原市一間殘障人士中心,日前發生持刀襲擊事件,導致多人傷亡。疑凶最終會否被判處死刑,備受日本國內輿論關注。
日本的死刑制度
日本是少數保留死刑制度的所謂「發達」國家。日本執行死刑的方法是「絞刑」,亦是「槍決」之外,最為仍保留「死刑」國家所採用的行刑方式。
在日本,適用於死刑的罪行甚多,包括:內亂、外患、外患援助、對現住建造物等縱火(通常在有人死亡的情況)、引爆爆炸品(通常在有人死亡的情況)、對現住建造物等水淹(通常在有人死亡的情況)、傾覆列車致死、在水道投放毒物致死、殺人、強盜致死傷、強盜強姦、人質殺害、騎劫航機等致死等等。但根據案例,日本法院只會向犯下「多重命案」的罪犯判死刑。
一度廢死
網上有資料顯示,日本在平安時代(公平794年至1192年),國家受到佛教思想影響,將死刑廢除三百多年,但其後以「防止戰亂」為理由恢復死刑。
現代日本的死刑
日本法律規定,執行死刑前需完成所有上訴程序,終審定讞後,還需經由法務大臣(日本內閣閣員)簽署,方會執行死刑。不過,因為種種原因,由法務大臣簽署的「死刑令」數目並不多(不代表日本太平盛世),結果導致不少死囚被監禁多年仍未處決。
然而,對日本死囚而言,避過一死絕非美事。由於要待法務大臣批准方可執行死刑,加上避免出現「自盡」的情況,故日本死囚事前不會知道確實的行刑日期。真正要執行死刑時,相關人員會在當天早上九時通知涉事的死囚。絞刑由三名劊子手執行,他們各自按下三個按鈕,當中僅一個會開啟地台上的活門。
日本死囚的「生活」
日本有傳媒就曾經報道,死囚一般住在最大四張榻榻米大小的單身牢房,死囚每日只有30 分左右的運動時間,其餘時間必須留在牢房,完全沒機會和其他囚犯說話。換而言之,日本死囚每天都會抱著「可能今天就要死了」的想法過日子,這種心理壓力,使一眾死囚每天都活於恐懼中。
未被處決的麻原彰晃
在1995年3月策劃「東京地鐵沙林毒氣恐襲」的前日本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於2006年9月15日被日本法院終審判處死刑,惟有關判決至今仍未執行。
圖片來源:feixiu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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