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佐洱:簽署確認書是政治倫理的基本要求
陳佐洱:簽署確認書是政治倫理的基本要求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接受中新社專訪時表示,香港立法會參選人在提名過程中須簽署確認書是政治效忠要求,是法律底線和政治底線。
他指一個時期以來,「港獨」勢力氣焰已經成為影響香港社會政治穩定的重要因素,阻斷「港獨」進入立法會,已是特區無可迴避的選擇。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是很好措施,亦是應對「港獨」的一條重要舉措。
陳佐洱又稱,相關效忠義務在《立法會條例》第40條和《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10條和第11條均已列明,確認書與參選人登記表是一致的,是對登記表有關內容的延續、補充和強調。而為保證立法會的政治效力,必須對所有參選議員的人有程序上的限制和約束,這也是政治倫理的基本要求。
另外,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如參選人過去曾公開表示推動「港獨」,但報名參選時又簽署擁護《基本法》的聲明,本身是矛盾。選舉主任向參選人查問清楚日後是否仍會繼續推動這些行為,是很合理做法。她又指,參選人主張「港獨」又同時參選立法會,是言行不一致及沒有誠信。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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