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式工廈違規不糾正 地政總署或收回單位
舊式工廈違規不糾正 地政總署或收回單位

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高度關注一些舊式工廈中用作迷你倉或是用作「劏房」的處所,表明不會容忍舊式工廈的「劏房」,嚴厲執法取締。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及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今午會見傳媒時表示,會就違規工廈違契情況進行展開嚴厲的執法行動 。
首階段會向一些不適合用作補習社、宗教活動中心及有食肆而同時又獲得消防處發出的存放危險品牌照的工廈採取行動,地政總署職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如有業權人違規,會要求業權人於十四日內糾正,否則地政總署會立即啟動重收單位程序。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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