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涉接受壹傳媒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提堂;控方指因應本案的指控涉及大量文件,要求排期開審前先作審前覆核,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9月30日,梁國雄繼續保釋候審。
控罪指,梁國雄身為立法會議員,涉嫌於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公職有關的事上,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隱瞞他透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助手Mark Herman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港幣25萬元的款項。
原圖:文匯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