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學學生丘家寶,早前就政府批出大埔綠化帶地建住宅申請司法覆核,法官歐陽桂如批評申請人「濫用司法程序」,認為申請人應負擔全部訟費。法官在判詞中批評,丘家寶未有充分提供資料,甚至扭曲對他不利的資料,例如聲稱不知道或沒留意五份包括政府憲報或立法會文件的文件,直言若這些資料呈堂,司法覆核許可根本不會獲批,不應以公眾利益名義,「濫用司法程序」! 上述例子,其實僅是近年香港「濫用司法程序」的冰山一角。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去年出席一個午餐會時就曾批評,社會上有人濫用司法覆核,包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梁麗幗,強調司法覆核並非用作挑戰政府政策,而是行政機構有沒有違法或濫權。 列顯倫當日所舉例子,包括梁麗幗就政改諮詢及東涌居民就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環評報告(公民黨為事件的幕後黑手)所提的司法覆核申請,他重申,司法覆核不是用作「挑戰政府政策」的工具,而是關注行政部門有沒有依法辦事或濫權。 他直言,上述兩宗案件根本「無得拗」,開庭屬浪費資源,又指法庭不是一個辯論的班房,質疑提出司法覆核者是要攻擊政策本身,並非質疑政策是否合法。 今次事件,再次凸顯列顯倫的批評是何等有見地。法官歐陽桂如對丘家寶的批評,跟列官批評梁麗幗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環評報告相類地方甚多,而更嚴重的,乃是丘家寶今次甚至有誤導及隱藏法庭之嫌。 無綫新聞日前就報道,近年多了市民及團體就有爭議的基建工程項目或政策提司法覆核,其中就司法覆核申請法援的數目去年有500宗,比2014年多234宗。而2015年聘請律師支出有近2900萬、訟費支出則約610萬元。 圖片來源:takungpao
【新聞通識】香港有人濫用「司法覆核」程序? 梗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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