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建議提出強積金供款可用作首次置業,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在出席電台節目時對此表示歡迎,他說兩夫婦的強積金供款,如果加起來可達約40至50萬元,是首期供款重要的部分,相信大部分人會支持。
黃友嘉亦說,可以用失業保險的概念來處理對沖遣散費的問題,對沖遣散費上限應設在2.5萬元。他解釋,失業人士可以有筆錢應付2﹣3個月的短期生活,其餘的錢就應該留在強積金戶口,以作未來退休之用。他預料費用達10億元一年,但積金局建議只是方向性,並不是政策。
至於立法會早前大比數通過落實核心基金,黃友嘉稱感到開心,形容適合大部分市民,特別是對一些不懂得如何選擇投資組合的人,期望核心基金可達到指標作用,鼓勵其他公司降低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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