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早前表示正循四個方面考慮依法處理「港獨」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在出席一個研討會時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現時應展開司法程序,調查「港獨」會否觸犯刑事法律以及會否涉及外來組織、資金等等,而刑事檢控專員亦應該向保安局提供法律意見,令執法機構知道現在是否需要調查。
胡漢清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無論任何罪行都要負上法律代價。對於「港獨」,他表示,首先應開始司法程序,調查「港獨」行為會否觸犯香港刑事條例,因為他們已開立户口,組織有幾十人,又講明考慮暴力等,這些都已經超越了言論自由。
胡漢清表示,為了保持司法獨立,當現時有法律處理「港獨」行為時,有關機構就應該要執行。政府可調查這種非法行為會否涉及外來組織、外來資金等。調查亦可以向公眾傳遞資訊,指出這種行為至少有理由相信可能觸犯香港刑事條例,讓公眾有所警惕。
他續稱,刑事檢控專員應該向保安局提供法律意見,讓執法機構知道現在是否要調查,要調查的話是什麼形式啟動司法程序。
至於檢控時如遇到人權條約挑戰,胡漢清認為,可交由終審法院普通法專家法官決定。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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