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通識】美國槍械氾濫 憲法賦權擁槍是最大原因?
【新聞通識】美國槍械氾濫 憲法賦權擁槍是最大原因?

美國又爆發校園槍擊案,著名學府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發生槍擊,至少2人死亡;據報,當地警方初步判定事件屬「自殺」及「謀殺」。事實上,不只在校園,美國的槍擊事件時有發生,相信有留意國際新聞的讀者都有印象。歸根究柢,原因都是因為美國槍械管制寬鬆。該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民眾擁槍的權利,本來的美事一宗,可惜槍枝無眼,不可能自行分辨主人的好壞,結果令美國槍械問題日益嚴重,甚至已達氾濫的地步。

何謂「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是美國權利法案一部份,於1791年12月15日通過,修正案保障美國人民有備有及攜帶武器的權利。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2008年及2010年,分別就修正案作出指標性判決,包括:一)第二修正案保障個人擁有槍枝的權利,就算並非「民兵」亦然;及二)第二修正案既拘束聯邦政府,亦對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有拘束力。

全國步槍協會影響力普及全國

最極力反抗加強槍械管制的,要數在美國政界有強大影響大的全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簡稱NRA)。協會成立於1871年,總部設於美國維珍尼亞州,乃是一個維護擁槍權的「非牟利」民營組織。

NRA會員至今逾500萬,是公認最能影響華府決策的游說團體之一,多位美國政壇重量級人馬,包括已故共和黨籍總統列根及甘迺迪等八位前任美國總統,都曾是NRA的成員,協會影響力之大、在政界人脈之廣,可想而知。

現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多年來都嘗試透過不同手段加強國內槍械管制,包括要求國會通過立法加強購槍背景審查、禁止銷售攻擊性武器和大容量彈匣等,但由於與全國步槍協會等擁槍派關係密切的在野共和黨堅拒讓步,奧巴馬政府提出的法案始終不能通過。

圖片來源:mplu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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