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譚惠珠:「港獨」完全沒有法理基礎
港區人大譚惠珠:「港獨」完全沒有法理基礎

對於有「港獨」份子公然組黨,計劃將香港將祖國分裂開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指出,「港獨」完全沒有法理基礎,亦沒有可能轉化為現實。

對於近日有人反覆「炒作」香港回歸五十年後,即2047年後可以檢討香港的政治地位及前途問題,譚惠珠重申,2047年後,國家對香港仍然擁有主權,「港獨」或者「自決」兩個議題本身都不成立:「目前沒有成熟的條件討論2047年後香港的制度,香港前途問題一定要交由中央政府決定,而非香港自己可以決定。」

眾所周知,「港獨」主張違反《基本法》,至於是否有其他本地法律可以從刑事方向追究提倡者,譚惠珠就相信,特區政府和律政司會找到答案:「本港有社團條例規管組黨,標榜港獨的政黨相信不能成功註冊。」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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