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就代表有問題?
離岸公司就代表有問題?

最近「巴拿馬文件」在全球引起重大風波,多國政要及商人被揭發在海外設有離岸公司,香港不少政商人士的名字都出現在這份「文件」當中。到底在海外設立離岸公司是否一定有問題呢?

現時,全球可供註冊成立離岸公司的國家不少,例如百慕達、英屬處女島(BVI)、開曼群島、巴拿馬等。不少人對開設離岸公司存有若干誤解,認為當中一定干涉如逃稅、洗黑錢等犯法行動。但實際上,成立離岸公司本身並無牴觸任何法律,而且離岸公司也有正規用途。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指出,不少商人及企業開設離岸公司與涉及逃稅洗黑錢等無必然關係。開設離岸公司其中一個原因是涉及經濟效益問題,也就是通過離岸公司持有企業股權。另一原因是可提高私穩程度,因為公眾難以查核相關公司的董事、股東等資料,難以得悉企業及股東的資產。

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多家企業紛紛在設立離岸公司對作為持股公司,至今香港不少公司都是採用離岸公司持股的方式營運,例如網媒《立場新聞》成立之初被揭由一間在英屬處女島註冊的離岸公司持股。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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