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顧客前年到一間正舉行「女士之夜」(Ladies’ Night)的夜店消遣後,向平機會投訴酒吧歧視,原因是不滿入場費男比女貴逾一倍,最終獲判勝訴。有業界代表指對判決感到無奈,認為是個別事件,會鼓勵涉事夜店提出上訴。
據消息指,原告人姚垂廣當時付費300元到夜店Legends Club消遣,後來發現該夜店向所有顧客所提供的貨品、設施或服務完全相同,但女性只需付120元。他認為夜店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獲法院裁決勝訴,賠償金額稍後作評估。
香港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對裁決感到無奈,他指,該顧客入場前已獲告知男女收費不一,入了場即是接受條款,「大家你情我願」,之後再興訟是「自打嘴巴」。他指本案是首宗同類案件,「女士之夜」是業界10多年來沿用的「營銷策略」,不涉及歧視成分,故業界十分關注,但沒計畫取消「女士之夜」。
原圖:星島日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