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提及最近有一些青年人提出說要在二○四七年的時候,就香港當時的前途問題進行一個公決,而公決其中一個選項是香港獨立,對此,梁振英明確指出:「我們知道《基本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已經說了,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這個事實、這個規定是沒有任何時限的。《中英聯合聲明》亦有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方針不變,以《基本法》規定之五十年內不變。所以,我們說的就是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並不是說主權五十年之後可以變。因此,正如世界上任何一個社會一樣,一個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一件嚴肅的事,因此我們有必要向一些青年人講清楚。」
對於一些青年人認為民主回歸不能夠落實,梁振英認為「有需要講清楚」,他表示:「比較一下《基本法》裏規定的香港現在的民主程度與九七年回歸前的民主程度。由於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高度自治權確實是比國內和國外其他城市高很多,這個高度自治權亦是來自中央的授權。中央授權是通過委任行政長官和經行政長官提名、中央任命的官員來實施的。因此,中央通過《基本法》保留了一些權力,包括大家都很關心,香港政制發展中央的權力,譬如說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要修改的話,是需要人大常委會批准等等。這些都是一套完整的制度,符合《中英聯合聲明》,亦符合經過長時間、五年諮詢和起草的《基本法》的規定。」
梁振英強調:「可能有部分年青人對這一段歷史不太清楚。特區政府和社會都有責任向青年人解釋清楚香港的憲制地位、《基本法》和聯合聲明的規定和由來。」
原圖: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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