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國有一家寵物狗咖啡店在洛杉磯開張,大受當地寵物飼養者的歡迎。實際上,日本、南韓以至香港等亞洲地區早已流行以寵物為主題的咖啡店及食肆。咁點解平時領事食肆牌的餐廳又拒絕讓市民帶寵物入店內呢?
不過,根據食環署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並訂明任何從事食物業的人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出現,除非該等狗隻是導盲犬,或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如警犬)。違規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另外,領有食肆牌照的餐廳,露天範圍則獲得豁免,而只提供食物予動物的處所,則毋須領牌。
現時香港市面營運的寵物餐廳,大部分以樓上舖及以註冊會所方式經營,均沒申領食肆牌。這是因為餐廳向民政事務總署註冊為會所後,可豁免食環署對售賣人類食物的規管。
雖然同寵物真係可好愛,跟牠們一起進餐會好開心,不過其實醫學界認為,人類同貓狗等寵物一同進餐,可能會令人類與寵物之間出現交叉感染病毒,謹係係「交叉感染」,意味除人類外,亦有可以令寵物受感染。大家真的要小心再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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