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醫院擺烏龍,一名年老男病人已去世,但未經醫生簽署死亡文件便將病人遺體送入殮房。實際上,以往在香港也出現過類似的個案。
據了解,在醫院內一般自然死亡個案,也就是證實病人死亡的正常程序,首先是醫生向急救病人,確認病人沒有生命表徵後(包括,但不限於沒有呼吸,心跳停止,心臟監察器亦呈現直線顯示病人沒有心跳、脈搏停止跳動,瞳孔放大,對光沒有反應等),再由醫生宣布病人死亡。醫生之後會在病人排板寫上「病人死亡」及死亡時間,護士隨後會將病人遺體「打包」,再由病房職員通知殮房員工到病房,安排遺體送往殮房.殮房員工將遺體放入屍櫃,待家屬辦理遺體認領手續。
根據食物及衛生局資料,如屬經註冊醫生作最後診斷並確定死因的一般自然死亡個案,醫生會為離世者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及「醫學證明書」。
原圖:360do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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