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王維基旗下香港電視去年就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勝訴,行政會議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昨日判行會得直,毋須重新考慮港視申請。
三名法官包括首席法官張舉能、上訴庭法官鮑晏明和潘兆初,昨日一致裁定行會上訴得直。判詞指,原審法官區慶祥對「發牌無上限政策」理解過於狹窄,誤解有關發牌政策。1990年代中期,技術障礙消失,可以容納更多電視台,以引入競爭及提升免費電視質素,當局於是訂下「發牌無上限」,或沒有「人為」上限的政策,但政府可以基於良好管治原因,在特定時間內限制發牌數目。
判詞又指出,行政會議當日基於「市場承受力」及「業界可持續發展」等公眾利益因素,決定以循序漸進方式發牌,只為避免「割喉式競爭」,並無抵觸「發牌無上限」政策。萬一出現惡性競爭,可能會導致電視業走下坡,反而違背「發牌無上限政策」原意。上訴庭又認為,港視對發牌的「合理期望」,是源自錯誤理解政府政策。
行政會議回應傳媒查詢時稱歡迎裁決結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亦表示歡迎裁決,港視發聲明表示,對司法覆核上訴裁決感到失望,考慮提出上訴。
原圖:bastilepost
評論
梁特頭號粉絲
4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