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前局長李少光認香港有些政治團體、政客、激進組織的青年人被外國勢力所利用,「在香港大搞政治活動,如果他們有一個國家的觀念,這不是賣國嗎?」他指港人在享受基本法所賦予的自由、人權及各種權利的時候,也有義務去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部分年輕人沒有經歷過殖民時期當二等公民的感受,竟高喊所謂「我不是中國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雖然「港獨」勢力不成氣候,但絕不能掉以輕心,對於蓄意破壞香港安寧、社會秩序的人,特區政府應該嚴格依法處理,伸張正義。
李少光:應嚴處蓄意破壞香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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