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會議移師灣仔會展舉行,學生會前會長、校委馮敬恩由於拒絕承諾不採取任何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校委會成員、大學職員以及其他人士人身安全的行動,委員會以大比數投票通過要求馮敬恩離開會議。事後馮敬恩表示,拒絕簽署文件便被要求離開會議是完全不能接受。
不過,回顧一下馮敬恩最近一年的所作所為,包括2015年7月28日帶頭衝擊港大校委會會議場地,煽動學生非法禁錮各校委會成員;同年9月29日違反保密守則大爆校委員會議內容;以及今年1月26日煽動學生包圍港大校委會會議場地等,實在不難理解校委會為何要求馮敬恩承諾不採取影響校委人身安全的行動,亦沒有尊重不尊重本科生代表的問題。
原圖:rthk,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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