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台仰被控暴動罪提堂 獲准保釋不得離港及踏足旺角部份範圍
黃台仰被控暴動罪提堂 獲准保釋不得離港及踏足旺角部份範圍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涉嫌參與大年初一晚的旺角暴動,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罪,下午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再審,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而黃台仰獲准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同時要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22歲報稱無業的黃台仰身穿深色外套,戴上手扣,今午由警車押送到法庭應訊。案情指,黃台仰二月八至九日凌晨,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方指,警方要強行進入單位,並搜出文件教授製作催淚彈的方法,被告逃避警方追捕,認為很大機會不按法庭指令歸柙,反對被告保釋。 但辯方認為,警方沒到被告母親的單位找被告,又沒有致電給他,認為責任不在被告。

裁判官最後准黃台仰以10萬元現金及他母親10萬元人事擔保,但要交出旅遊證件,在報稱的地址居住,每周逢星期一、三、五到將軍澳警署報到。同時,黃台仰亦要遵守宵禁令,時間為零晨12時至清晨6時,以及要遵守禁足令,不能踏足旺角部分範圍。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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