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任何理由都不應使用暴力
梁振英:任何理由都不應使用暴力

行政長官梁振英:「無論任何人因為自己的生活,他碰到些甚麼困難,對社會有些甚麼看法,都不能夠用犯法,更加不能用暴力的手段來宣洩他的訴求,這個是社會的共識。因此在過去一個星期,自從旺角暴亂發生後,社會上絕大多數、絕大多數的市民都是嚴厲譴責暴徒有關的行徑。」

原圖:政府新聞處影片截圖

更多花生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