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制度是否被濫用引起社會關注。民政事務局昨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指,去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的數字有259宗,較前年的168宗大增54%;當中暫有48宗獲批予許可,155宗有待法庭裁決。而去年獲批予司法覆核許可的個案涉及84宗,較前年的67宗增加了25%。
民政事務局又指出,2011至2015年司法機構共接獲873宗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的個案,而申請被拒一再上訴的個案則有109宗。律政司單是去年,花於處理司法覆核的案件的訟費淨支出及外判支出,分別逾614萬元及逾2894萬元。
當局指,沒有受司法覆核影響而涉及的其他公帑開支數字,但有個別政策局或部門曾就相關開支作出計算,如運輸及房屋局就曾指出,政府在港珠澳大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司法覆核案件所涉的開支,約為1049萬元,另因受司法覆核案件影響,港珠澳大橋相關本地工程的動工日期亦比原定計劃延遲約一年,令工程費用增加約65億元。
局方強調,雖然難以量化政策或工程的延後對香港整體經濟的全面影響,但難免會損耗它們原定所帶來的效益,窒礙相關行業發展及機遇,對整個社會造成損失。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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