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申,就大學校務委員會或校董會主席及成員的委任事宜,一如既往恪守「用人唯才」的原則,考慮候選人的才能、專長、誠信等,以及大學的運作和專上教育發展需要,以委任合適人選。
對於港大校友關注組等20個團體,今午發起遊行反對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政府發言人亦強調,根據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條例,行政長官是院校的校監或監督,條例亦訂明校監或監督的權力及職務,有關法定制度一直行之有效,不存在干預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問題,呼籲各界尊重法例。
發言人稱,尊重任何人士表達意見的自由,但必須建基於事實,且須守法及尊重法治精神。
原圖: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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