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護新聞自由風起雲湧之際,傳來《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受重傷的消息,為目前傳媒界這片硝煙四起之地添上幾分悲痛、十分憤怒。
傳媒人遇襲已非今天始,嚴重者還有多年前的梁天偉和鄭經翰案。事發後,除了各界一致譴責暴力行徑之外,隨之而來的就是由「專家」玩「捉兇手」遊戲,各大評論員均會就誰是幕後黑手施展生平所學,作出種種看似合理卻又缺乏道理的揣測。
劉進圖遇襲後的一兩個小時,搶救手術還未做完,已有「專家」撲上電台,說可能與他早前同意《明報》加入調查中共高官海外資產的計劃有關,也有議員說是由於他揭發太子黨醜行所致。
新聞和言論自由固然應予捍衞,但這些無根據也無謂的言論對受指控者是否公平?對緝拿兇手有多少幫助?最重要的是,劉進圖和家人聽後又是否感到安慰,心情是否會好過一點?如果這些問題的答案皆否,會不會不說更好。
香港是個建立在自由之上的城市,市場、宗教、資訊等自由度甚高,而新聞及言論自由更是其中的尖兵,失去自由,香港便只會是浪潮衝擊下的沙塔。據說源自伏爾泰的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衞你說話的權利」,把言論自由的精髓闡釋得淋漓盡致。
以千計新聞工作者上街捍衞新聞自由,相信大眾即使對其中幾件個案或持不同意見,但對保護新聞自由的訴求,均人同此心。在這個課題上,政府當然有責任,但可做的卻不會多,也不可能多,因為政府必須依法行事,而自由與法規辭義上似已有矛盾,舉例說,某傳媒機構調換總編輯或節目主持人,負責的有關部門怎能置喙?又如某報投訴遭抽廣告,政府又有何法理可以出手相助?
事實上,若政府在這些事情上插上一手或站靠一邊,才應受到譴責,因為這類舉措距干預新聞自由只隔一層薄紗。
真正能夠保障新聞自由者當推社會大眾,而新聞工作者亦責無旁貸,後者必須把涉嫌侵犯新聞自由的事件公諸大眾,把理據事實鋪陳於大眾面前,讓社會得以理性討論,作出批判。新聞工作者亦宜自強不息,秉持新聞操守,以持平公正的態度報道事實,避免以情緒取代理據,讓事實說話。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4年2月28日
原圖:big5.back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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